2)75 第七十三章_庶子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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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家可谓是千宠万爱。再说于家人总觉得当初让于氏去给人当妾是对不起女儿,对这现在唯一的嫡外孙那就更好了。

  于家已经有两个男丁出仕,虽然大舅于志华这个御前行走是个很清水的官儿,好歹能经常得到赏赐,而于三姥爷于轻连外任为官四年,得的下面的孝敬也不少(明面上的合理合法受贿),于家的日子早已不如以前那般清苦。

  红砖绿瓦的三进大院在村子里那是独一份儿,也就是于志华为官和妻子儿女住在内城,但只要休沐,那也是必定要回家的。

  这样的家庭气氛是张绣上辈子一直羡慕垂涎的,好在这辈子爹妈不错,外家更好,也算了了个心愿。

  张绣的大舅于志华比于姨娘小三岁,如今也二十八了,御前行走不比其他,几乎是时刻在御前待命的,因此张绣直到第五天才总算见到他好不容易抽出空来的大舅。

  他原本以为母亲于氏长的不错大舅应该也算俊朗才对,哪知见了才知道这位大舅除了眼睛跟母亲于氏相似外居然留了一副大胡子。

  年纪轻轻一副大胡子,有没有搞错?要知道他家便宜老爹以前也不过在唇上留一副小胡子,留长胡子还是嫡母去世才开始留的。

  难道这个世界的审美如此奇葩?张绣顿时觉得自己的三观要歪掉了。

  于志华十九岁中进士,因为年轻俊秀为人又够圆滑,当时被很多官员相中做女婿,谁知道他扭头就娶了自己从小就定下的娃娃亲,对方家里不过一个老父是开医馆的,跟于父也算多年好友,两家母亲更是手帕交,才会定下这门亲事。

  老岳父原本还想着女婿要是念书不行了就回头跟他学医,哪晓得人家姐姐一嫁人发狠了念书,叔侄两个成为同科进士,一门双进士,且这叔侄两个才差了三岁,在当时一时传为美谈。

  这位舅舅倒不像于家其他人一样热情过分,和舅妈和表弟妹在一起的还算平和,当俩人都进入书房的时候大舅的神情终于凝重了起来,眼底藏着一份始终难以掩去的愧疚。

  舅甥两个默默对坐无语,过了良久于志华才艰涩开口道:

  “是我对不起你娘。”

  张绣轻声道:“母亲是自愿的,她现在过的很好。”

  于氏从来看重的都不是一个男人或者几两银子,她可以为了家人与人做妾,自然也可以为了儿子做一个合格的女主人,这个女人的性格是属于越挫越强的那种,要是搁现代,那就是绝对的女强人,但是在古代,这样的女人才能更适应古代的生存规则,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

  也就是说,于氏自己来说根本无所谓那个平妻的头衔,她之所顺从杭氏和男人的安排,一是为了张绣,二也是感念杭氏当年的恩德,虽然说到底不过是一场交易,却救活了于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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